南阳高新区经十路与纬八路西北角游园设计项目招标公告南阳高新区经十路与纬八路西北角游园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南阳高新区建设环保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前来投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南阳高新区经十路与纬八路西北角游园设计项目 1.2项目编号:HLZB--2015298 二、招标内容: 2.1游园及广场景观、绿化、园路设计;大泥河局部河道截污清淤改造、步行桥、及堤岸绿化设计。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人须具备国家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财务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报名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报名企业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6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2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1.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拟派主要项目成员职称证; 1.4 类似业绩合同(需体现投标单位); 1.5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1.1-1.6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地址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0377-62372299 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华馨苑高层21号楼五楼5001室。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地点:南阳市独山大道华馨苑高层21号楼五楼5001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联系电话:0377-62372299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高新区行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高新区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503906797 招标代理: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103776377 |